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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b][color=rgb(0, 102, 153)][font=宋体][size=5]办理护照的步骤[/size][/font][/color][/b][/align]
[align=left][size=3]一、领取申请表
(1)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的中国公民出国栏目里下载申请表。[/size][/align][size=3]
[/size][align=left][size=3]二、提交申请[/size][/align][align=left][size=3] 申请人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备齐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size][/align][align=left][size=3]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size][/align][align=left][size=3] (三)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四)申请护照补发的,损毁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size][/align][align=left][size=3]遗失的提交遗失情况说明,被盗的提交被盗情况说明。[/size][/align][align=left][size=3] (五)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六)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所有监护人(父母双方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应提交其监护人委托书,并提交所有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size][/align][align=left][size=3] (七)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八)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九)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size][/align][align=left][size=3] [/size][/align][align=left][size=3]三、 填表所须注意事项[/size][/align][align=left][size=3]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
(四)"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指公务员,企、事业人员,其他等。
(五)"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六)"单位"须填写全称。"行政职务或行政级别"按申请人现状况填写。
(七)如实填写紧急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公安机关为申请人在境外提供救助。
(八)"邮政速递"须详细填写投递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size][/align][align=left][size=3]四、办证进度查询途径
1、直接拨打中国电信公安出入境服务热线96897(全省直拨),收费标准:信息服务费1元/分钟,电话通话费按现行市话收费标准另计收费;
2、登录本网站“网上申请及进度查询”栏目查询进度。[/size][/align][align=left][size=3] [/size][/align][align=left][size=3]五、证件领取[/size][/align][align=left][size=3]全部证件用邮政速递送证服务,其中邮政速递收费全省统一为18元人民币/包,邮政速递送证时间不计算在护照办证时限内。[/size][/align]
ㄏ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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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指的是副科以上级别的么?
ネ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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