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11|回复: 1
|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复制链接]
|
|
五月三十日,韶关新丰县警方配合河源警方,将化名在外伤人、逃回老家躲藏一年多的嫌疑人抓获归案.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两时四十分,河源市源南镇某装饰工程部内,自称为江某权的该工程部老板与事主范某发生口角,随后和两名工人持铁管等将范某打倒在地上,拖出工程部的大门外,然后仓皇逃离现场。 经河源警方调查,嫌疑人江某权为韶关新丰县人.新丰县办案刑警配合河源警方找到了在东莞某厂打工的江某权,但经询问,该江某权一直在东莞务工,并非该案的嫌疑人。
后经调查,嫌疑人被锁定为新丰县马头镇某村的陈某。原来,陈某原姓江,本是河源市人,自小被抱养到新丰县马头镇某村。二00六年,陈某回到河源市其原来老家的一个村开厂期间,便开始使用江某权的姓名活动。
得知陈某在家,五月三十日上午九时,新丰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会同河源警方,在嫌疑人陈某家门口蹲点守候,至中午十一时许,民警将若无其事正准备外出的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
经初步审查,陈某对其伙同两名工人殴打范某致重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在案发后,连自己开的厂也不敢要,逃回新丰县马头镇躲藏。5月三十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陈某由新丰县警方移交河源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ジ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