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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四项措施部署“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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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新丰县食安委办采取四项措施做好节日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各委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按各委员单位的职责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云髻山”等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家庄饭店、学校周边饮食摊店及学校食堂、小卖部等监督检查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上市,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加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经贸部门要加强对生猪屠宰及肉品批发、零售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保证节日肉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食安委办和各委员单位均已派发《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悬挂食品安全横幅标语、张贴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提高公众知晓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常识,并结合该县食品消费特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食品安全事故易发人群,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四是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县食安委办要求各委员单位及镇(街)食安领导小组落实值班制度,便于及时应对、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新丰县食安办 吴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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