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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新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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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0 11:1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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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align=center][b][size=5]2012年度新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size][/b][/align] [size=3][b]为健全我县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结合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 二、年度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本年度计划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06套,竣工313套保障性住房。 (二)开工计划 按照市下达的到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要求,我县2012年的保障性住房计划开工306套,全部均为公共租赁住房,其中由政府投资建设三栋共118套,新丰越堡水泥有限公司职工公寓146套,中华制漆(新丰)有限公司职工公寓42套。 按照我县的保障性住房规划,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拟在县城新建路49-72号建设,土地面积为1478.4平方米,可建设三栋保障性住房共116套,建筑面积为5712㎡。每套建设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合理设计,每套住房应包括卫生间、厨房和阳台等基本设计和普通装修。 (三)竣工计划 计划竣工313套,其中续建项目两个共167套,分别为廉租房D栋40套,限价房项目(德隆花园)127套;今年开工的项目中竣工一个,为新丰越堡水泥有限公司职工公寓146套。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资金中根据有关规定提取、筹集和财政预算安排的部分,按照“统筹安排、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 (二)强化管理服务。各级居委和街道办要有专人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公开廉租住房制度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事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态度耐心热情,用语文明规范,作风公正廉洁,办事高效快捷。 (三)严抓工程质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施保修。 四、工作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规划、国土部门要按照建设计划优先落实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优先审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土地划拨手续、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财政部门优先筹措和安排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按规定减免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立计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每半年组织召集一次建设、规划、发改、国土、财政、物价、统计、民政及市辖区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b][/size][/blockquote] 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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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11 12:14:34 | 只看该作者
请问在哪个地方建哦?是不是在塔脚下那片地? ][/b] ぼぼ
板凳
发表于 2012-5-11 12:52: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东西还是别报道了,不知道还没什么,知道有这么回事不是更气人,深圳都搞的乌烟瘴气,新丰就可以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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