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组指导员何海新、副中队长李伟平带领民(辅 )警对长期停放在道路旁或家属区大院的报废车辆4台进行拖移,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根据县城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以及实行“路长制”工作模式,交警机动组民(辅)警以切入问题为导向,围绕突出的问题予以坚决清理,以实际行动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因报废车占道停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且堵塞消防通道,给群众出行带来妨碍和火宅隐患,时常有群众投诉反映,为此,交警部门主动出击,拖移报废车回应群众的关切,营造和谐居住环境和道路安全环境。(黄东兴 潘康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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