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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礼!新丰村干部为扑救山火不幸牺牲,被认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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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5 18:12: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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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丰县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关于申报黄罗保同志为烈士的公示》,同意申报英勇扑救山火牺牲的黄罗保为烈士。


全文如下:


关于申报黄罗保同志为烈士的公示
2018年2月13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马头镇大陂村发生山林火灾,村干部黄罗保同志为保护集体财产第一时间奔赴山火现场灭火,在灭火过程中,由于山风骤变火势迅猛不幸牺牲,年仅48岁。
黄罗保同志牺牲后,马头镇党委提交了申报黄罗保为烈士的申请,3月15日县民政局牵头组织由民政、公安、人社、卫计、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对黄罗保扑灭山火牺牲的情节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并形成了书面报告,经县民政局班子会研究后,报县烈士调查联合审核工作小组。3月30日,县烈士评定联合审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经会议研究认为,黄罗保同志为了保护集体财产扑救山火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精神感人,事迹突出。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黄罗保同志的牺牲情况符合评烈士评定条件,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议。经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申报黄罗保为烈士。按照相关规定,现向全县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20日,联系电话0751-2267345。
新丰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
据新丰县广播电视台的报道:

2018年2月13日,马头镇大陂村“竻竹窝”山段发生森林火灾,山林过火面积达到908.899亩,并导致救火人员一死二伤的严重后果。



由于涉及的案情重大,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十分重视,于案发当晚成立了专案组。2月14日,经县公安局批准,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办案民警不辞辛苦,不放弃每一条线索,通过走访群众寻找线索,先后多次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分组进行走村入户排查摸底,并在马头镇范围内张贴悬赏通告,发动群众力量破获该案。



2月18日,专案组全体成员再次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周边群众及组织扑火人员调查询问,向村干部、村民等二十多人做了材料,通过排查,摸排出犯罪嫌疑人黄某,经查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收集到大量证据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办案人员于3月2日凌晨将该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在收集到大量证据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黄某逮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很遗憾以这样的方式认识您斯人远去,英魂永存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新丰TV、韶关家园网 韶关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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