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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警方抓获一名以“发裸照”为由敲诈勒索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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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丰县公安局丰城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县局合成作战室的协助下,发挥技术手段,深挖扩线,成功抓获一名以“发裸照”为由实施敲诈勒索的男子。
8月1日,一名中年妇女行色匆匆,神情慌张来到丰城派出所报案,称其被一名微信好友以“发裸照”为由敲诈勒索,受害人情绪激动。由于案情重大,接报后,丰城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通过安抚受害人情绪,询问事情真相,原来受害人在几天前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一名男子为好友,在该男子的软磨硬泡之下,受害人与男子约会开房,在发生完性关系后,该男子趁受害人不备,暗中拍下受害人的裸照。事后,男子多次以“发裸照到网上”为由敲诈勒索受害人,受害人不堪其扰,便报警处理。了解到事情真相后,民警立即通过受害人微信,将计就计,试图以“给钱”为由将该男子约出,但是该男子一而再地变换“交钱”地点,随后民警转变侦查思路,依托“电子眼”进行技术追踪,一波三折后,民警终于在县政府广场将该男子擒获。在审讯中,该男子始终强调只是向该名妇女借钱,并未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案件侦查暂无法进一步突破。次日,办案民警发现该男子的微信内有“乾坤”,微信联系人上存有大量陌生妇女好友。经查,该男子在此前通过同样的手段已经成功敲诈勒索了好几名妇女,办案民警连夜加班,联系上掌握的几名受害妇女,通过做思想工作,让她们放下思想包袱,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最后,在民警的努力下,一条通过“裸照”和“套取手机通讯录信息”来威胁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犯罪证据链被串联起来,最终在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潘某放下戒备心理,供述其在今年6月份开始利用微信各种途径添加中年已婚女性好友,然后利用她们在发生性关系后不敢声张的心理弱点,敲诈勒索妇女财物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提醒,使用“微信”、“漂流瓶”等新型交友工具时,交友一定要谨慎。在网络设置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遇陌生人搭讪时尽量不要搭理,要洁身自好,对于陌生人的无理要求,一律拒绝,如果被人敲诈勒索,保持冷静,放下思想包袱,立即报警。 来源:平安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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