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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五千多名中小学生签名“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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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22:5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县交警大队积极贯彻执行**、省交管局、市交警支队关于做好冬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1月29日是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日,县交警大队领导带领30多名交警,在教育部门支持下,组织城乡中小学生分别在县城政府广场及中小学校举行中小学生“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签名仪式,向全县5600多名中小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大家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 (广播电视局 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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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12-7 04:11:19 | 只看该作者
我要签名。。。。。[s:39] ﹥﹥
板凳
发表于 2007-12-7 08:28:41 | 只看该作者
教育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倡文明交通行为是一个好举措;但我也发现在新丰的街道,汽车、摩托车、单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很普遍,特别是一些无牌的摩托车更是肆无忌惮,在街道上高速行驶,对行人造成很大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应抓抓。
地板
发表于 2007-12-7 08:56:56 | 只看该作者
交通意识应该从娃娃抓起
5#
发表于 2007-12-7 21:45:30 | 只看该作者
教育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好事。不过成年人也要遵守哦![s:26]
6#
发表于 2007-12-7 21:57:47 | 只看该作者
县城有这样的现象并不出奇吖!街道小人流多,谁还管纪律呢?
7#
发表于 2007-12-8 22:53:53 | 只看该作者
活动是几好的。
名字起得马马之——“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签名仪式。

不知道还以为新丰交警没文化。[s:59]
8#
发表于 2007-12-12 23:10:23 | 只看该作者
既然签了名就要做到哦,不要老在搞形象工程~~~
我最讨厌这些东西了,没什么实用价值[s:58]
9#
发表于 2007-12-16 17:20:52 | 只看该作者
当年很多人都参加了那个“告别游戏机室”活动,
但是还是很多人继续不告别,[s:59]

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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