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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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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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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8-1-3 13:02:26 | 只看该作者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所有事情都是利益使然,再怎么说也不能用暴力手段去解决问题吧~在竞争激烈的时代要创造一个文明、稳定、和谐的社会恐怕还比较理想化........而动手打女人的不是男人,而是败类!
42#
 楼主| 发表于 2008-1-3 18:15:52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i]苗苗[/i] 于 2008-1-3 11:42 发表 [url=http://94xf.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7573&ptid=22239]http://94xf.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url]

我在邮政大厦这边上班。以前我记得大胜有东田和英田,不知道你们这个东田和以前大胜的东田有什么关系? [/quote]
  嘻嘻,,我们的老总是“反骨仔”哈哈。。以前是大胜的股东。。。现在是十几间店的老总。。。哈哈。。以前可能有关系。。现在没关系。。。
43#
 楼主| 发表于 2008-1-3 18:16:16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i]VISON[/i] 于 2008-1-3 13:02 发表 [url=http://94xf.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7582&ptid=22239]http://94xf.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url]
所有事情都是利益使然,再怎么说也不能用暴力手段去解决问题吧~在竞争激烈的时代要创造一个文明、稳定、和谐的社会恐怕还比较理想化........而动手打女人的不是男人,而是败类! [/quote]
事实上,,败类还是比较多的!
44#
发表于 2008-1-3 18:18:54 | 只看该作者
[s:42] 汗死...PS那个男人...
45#
发表于 2008-1-4 06:58:18 | 只看该作者
哎,那些人什么时候才改掉......
46#
 楼主| 发表于 2008-1-4 10:50:23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i]原野BaBy[/i] 于 2008-1-4 06:58 发表 [url=http://94xf.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7752&ptid=22239]http://94xf.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url]
哎,那些人什么时候才改掉...... [/quote]会改的机会不大哦。。。正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吖!
47#
发表于 2008-1-4 14:28:15 | 只看该作者
野蛮人~~~不懂得怜香惜玉~~!
保安都跑那去了?
48#
发表于 2008-1-4 15:27:31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i]文雅[/i] 于 2008-1-3 18:15 发表 [url=http://www.94xf.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7648&ptid=22239]http://www.94xf.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url]

  嘻嘻,,我们的老总是“反骨仔”哈哈。。以前是大胜的股东。。。现在是十几间店的老总。。。哈哈。。以前可能有关系。。现在没关系。。。 [/quote]
呵呵,也不能这样说,是不是叫陈国将啊?
49#
发表于 2008-1-4 17:24:38 | 只看该作者

你疼,我也会疼

让人打了确实不好受,这样吧,你也打回我吧,,,是打情骂俏的“打”哟,,,,祝你能开心起来,
50#
 楼主| 发表于 2008-1-6 18:54:2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i]苗苗[/i] 于 2008-1-4 15:27 发表 [url=http://94xf.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7852&ptid=22239]http://94xf.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url]

呵呵,也不能这样说,是不是叫陈国将啊? [/quote]
是了。。哈哈!不要告诉人家,,是我说的哦!
51#
发表于 2008-1-7 20:05:06 |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一句同情,祝早日康复!
52#
发表于 2008-1-8 16:32:57 | 只看该作者
打女人的男人最可恨!应该拿去跟小日本一起恨!!!!
53#
发表于 2008-1-16 12:29:15 | 只看该作者
暴力![s:40] [s:40]
54#
发表于 2008-1-16 18:44:25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拖出去打把,不管错在哪一方,都不应该用这种方法对待!!
55#
发表于 2008-1-21 09:59:03 | 只看该作者
[s:13] 对一个女孩仔那人竟然下得了手,就算再有气,用巴掌打下PP就算了嘛,真是的!要是我见到啦非揍死他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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