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14|回复: 4
|
对不起,有点激动了。。。
[复制链接]
|
|
对于这位发信息来的朋友,我很高兴你能私下发信息来表示对我的不满,毕竟人无完人,如果是因为我在2008年12月22号《新丰“医闹”》发表了一些让你感到很不舒服很反感的言论的话,那我在此表示歉意。但是,我希望你说话文明点,话别说的这么有攻击性,婉转点好,小心那天我顶不顺了查你IP,告你人身攻击。
收到信息后我并没有马上的回复,而是回到家用了几天的时间去深入了解和调查。之所以这样,是为了避免在不了解整个事件的情况下发空话,纸上谈兵。
根据多方的打听,我重新总结了下事情的经过:小孩被送到医院时已是奄奄一息了,在医院打完针后,其家属在没有听取医院方面的劝解与建议后要求把孩子带离医院,并且与医院方面签下了责任书(就是家属同意带离病人时要求签的协议)。然而几个小时后小孩突然病逝了,于是其家属就跑到医院要赔偿,理由是小孩是去医院打针后死去的,是医疗事故,医院要负责任。
说到这里我要问了,在医院给予的正常医疗治理过程中,其家属在不听取医院的劝解和建议之下要求为小孩办理出院,而且其后还与医院方面签了合同,既然他们连责任书都签了,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医院为他们提供的医疗救助,而以后发生的一切都与医院无关。那么他们孩子的生命就完完全全掌握在他们的手中,她的生死更多是由她的家属决定了,那么小孩的死就应该与其家属的行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小孩已经进入了医院的正常医疗过程,就应该听取医院的建议,信任医院,不然就算是世界最好的医院也未必能百分百保证病人中途出院不会出事吧。
我承认要是我也是小孩的父母,小孩因为医院问题而病逝,我当然会很激动去找医院论理要赔偿去,但是,去找医院算账就能这么野蛮,使用暴力吗?去算账就要带上一群人去暴打院长,以至于惊动警察才罢休吗?去算账需要把医院门口堵住在哪里烧香放鞭炮?医院不是某个人开的,去要赔偿肯定需要一系列的程序,不可能一两天就能办好吧,医院是公共的,你不看病,人家也要去啊,再说你放鞭炮不犯法吗?要是放鞭炮的呛味让一些敏感的病人闻到了,出了什么意外,谁赔啊?万事好商量,只要你们是对的,只要你们合法的,政府,法律肯定会给予合理的赔偿。
还有一点,如果我是孩子家属就绝对不会做的,干嘛要把孩子的尸体放在院长办公桌上,还放一整夜(医院方面也愿意免费提供太平间),拜托尊重下孩子好吗?拜托给孩子个安宁的环境好吗?拜托用点人道的方式对待她,可以吗?我不清楚这些家属这样的做有何目的,有何用意了。另外据我调查所知,小孩并不是家属的亲生孩子(当然我对孩子是否亲生跟家属对待她的感情是否真实没有任何看法,有的只是假设,只是假设,我不敢说非亲生就不能真爱,有些人对待非亲生的还好过亲生的,世间上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不知道我所调查的一点是否与此有着一些微妙的联系。
另外我姐说的,她很不喜欢看到一个穿着高跟鞋的,一开始靠在院长室门口哭天喊地,之后又看到其在医院门口跟一群人嘻嘻哈哈的女人,真怀疑是不是请来搞医闹的。对于某些人,对不起,这可能只是我的怀疑哦。
看来今天我说的有点多了,或许已经触动了一些人敏感的神经,我又要被骂成连XX都不如了--!既然是泼出去的水,那我就不怕你们什么说我了。不过在此声明,我不是那间医院请来的写手,我认识一些事件的当事人,还有我姐是在出事的医院上班的(不是高层)。我只是希望在看待这件事时能有多种声音,只是希望把一直以来人民难以了解的一些方面说出来,医院也是受害者。同时也是警告些别有用心的人,政府的钱不是你们说要就能要的,别以为暴力能解决一切。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 |
|
|
|
|
|
|
|
很同情你哦
很无辜啊
也听说啦
只不过没有上去表达一下
ww |
|
|
|
|
|
|
|
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09-1-15 23:16:46
|
只看该作者
|
|
|
|
|
|
|
地板

楼主 |
发表于 2009-1-21 18:50:33
|
只看该作者
4# 农民养殖户
是啊,或许世界需要这样的人来演绎这世界的精彩罢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