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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林改办成功调解一起积存多年的山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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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丰城街道办事处林改办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东风,积极做好调处山林纠纷工作。通过调解,有效地调处了一宗积存多年的重大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为林改外业勘界推进林改工作铺路,更为山林纠纷调解树立了榜样。
据悉,该办所属的黄陂与涧下两村,2003年以来,因两村交界的林地2409亩权属引发争议。发生争议后,林业站和县山林调处办对该山进行了调查,原因是在1983年林业“三定”时期,由于当时发证粗糙,没有明确山林界至,因此引发争议。近几年来,两个村委会因山林纠纷争议不断,多次向丰城林业站、丰城调解办和县山林调处办提出争议,要求解决山林权属问题。从2003年起,县林业局调处办曾多次和这两个村的代表进行了协商、调处、实地勘查工作,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丰城街道办林业站加强了对林改工作的宣传,把该山的争议摆上推进林改工作的重点位置上,着力进行调查、调解,通过多方面的不懈努力,于今年2010年7月13日由县调处办和丰城街道办再次组织两村代表协商,两个村委会终于握手言和,最终界定了山林界至。至此,一宗积存多年的重大山林纠纷案件得到平和解决,有力地促进了该办林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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