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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广告] 山东:最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拆迁法 星湖公园项目“变身”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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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2:1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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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最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拆迁法 星湖公园项目“变身”房地产开发


      核心提示:金乡县被称为“中国大蒜之乡”,位于山东省西南平原腹地,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县城,人口60多万人,一条105国道穿插其间。但由于去年大蒜价格偏低,加之今年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农夫收入很不宽裕。
      金乡县星湖公园项目“变身”房地产开发,致使城区1500多户居民房屋被拆,拆迁面积近20公顷,每平米砖混楼房赔偿标准最高只有500元,而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每平米已涨到2200元左右,拆迁现场满目狼籍,群众怨声载道——
      金乡县拆迁乱象调查
      2004年“嘉禾拆迁事件”媒体披露后震动全国,引起中央领导重视。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调查表明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5名县级干部受到严肃处分。今年3月23日,据中国之声报道,安徽省桐城市一项集旧城改造与河道整治于一体的龙眠河大型综合整治工程,拆迁补偿标准起争执,群众在拆迁补偿进行协商谈判的过程中,遭碰到黑恶势力的威胁、吓唬。一时间,拆迁风波又名噪全国。无独有偶,本报近日多次接到山东省金乡县群众反映,金乡县变项开发星湖公园,拆迁面积大,拆迁手续不合法,赔偿标准低。3月23日,本报记者在山东金乡县城进行深入调查。
      拆迁现场见闻
      金乡县被称为“中国大蒜之乡”,位于山东省西南平原腹地,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县城,人口60多万人,一条105国道穿插其间。但由于去年大蒜价格偏低,加之今年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农夫收入很不宽裕。
      在金乡县城金司路中段,一位50多岁的农夫推着一辆十分破旧的自行车,在正在埋设管道工地的对面停了下来,记者看见他在拆迁过的废墟中捡了约有两尺长的铁条,正好被一位身穿咖啡色的拆迁队治理人员看到,他什么话都没说,把这位农民用力推了几米远,紧接着他双手把自行车举了起来,狠狠的摔到刚挖不久的深沟里,再搬起两个拆迁掉的大砖块,用力地砸在自行车的轮圈上,农民却不作声响,搬起变形的自行车扛走了。
      12时许,北当街拆迁现场。一个近似别墅的房屋正在拆迁,房屋的家人与一位拆迁队人员发生了争执。这时,民警赶了过来,把房屋的家人带走了。拆迁队同志想找在场人作证,干活的农民就开始往外溜,他们说,打工不轻易,得罪不起人。
      一位路过的市民说,这里的房屋拆迁都被政府包了出去,这里有四五家拆迁队,拆过的东西都属于他们拆迁队的,现在干活的农民都是拆迁队雇佣过来的,拆好一块转头5分钱。这里的拆迁队大多是济宁来的,也有房地产开发商的人员。
      一位从事销售的妇女告诉记者,金乡拆迁没有发布公告就开始拆迁,造成停水、停电,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他们打县长热线,被告知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问题,而供电、供水部门却说是接到县里的通知才断的。
      按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项目应由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拆迁企业来承担,对于违法违规进行拆迁,采取威逼的手段野蛮拆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在被拆迁人和其他房屋使用人未搬迁完毕前,改变房屋、配套设施功能和状况,接受拆迁人以拆迁费用“大包干”的方式进行拆迁委托的行为视为不良拆迁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拆迁手续成了谜
      一位在小学工作的教师谨慎地告诉记者,拆迁开始,由于他没有签订拆迁协议,被告知不用去上班了,什么时间签了协议什么时间上班。
      然而让人质疑的是,金乡县城的大规模拆迁,其手续是否合法呢?记者在刚成立不久的金乡县规划局看到,同济大学编制的规划资料显示拟拆迁用地为15.77公顷,拟拆迁建筑量为136060平方米,置换拆迁区为48250平方米。记者提出看看星湖公园的规划许可手续,李局长说,星湖公园综合改造建设是公益性的项目,相关手续应该是很完善的,至于规划许可手续不便提供。
      记者到金乡县建设局试图了解《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主管领导不在,详情可以到县政府拆迁改造指挥部询问。
      记者到金乡县国土局了解星湖公园用地审批情况,办公室的孙主任说对详细业务不了解,后来一位主管土地储备业务工作的宋主任说,星湖公园有手续,在县政府拆迁改造指挥部存放。
      记者到位于党校大楼的拆迁改造指挥部了解情况,办公室的同志让找指挥部领导刘章箭县长了解情况。
      记者电话联系建设局副局长兼指挥部领导工作的刘朝平局长,刘局长说他不在县城,至于拆迁许可手续请媒体放心,都在保管员那里保管,可是保管员也不在单位。
      随后,刘朝平局长致电记者,说要见面讲解一下情况,记者强调说,要把拆迁许可手续带来看看。
      记者来到县政府宣传部,在宣传部同志的帮助下,刘朝平局长带来了三份材料: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第36号文件、金乡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第39号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370828-2008-008号。令人遗憾的是,刘局长说工作比较忙,有关拆迁许可手续都忘记带了。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顿资金证实;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宣布。
      每平米砖混楼房最高只赔500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拿到的“金司路中段综合开发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顿实施办法”中看到:住宅的补偿,依据房屋的不同结构,主房补偿标准分别为:砖混楼房500元/㎡,砖混平房480元/㎡,砖木瓦房450元/㎡。配房补偿标准分别为:砖混配房400元/㎡,砖木配房380元/㎡,同时考虑成新因素。对被拆迁居民住宅用地,按400元/㎡进行补偿。
      单元住宅楼实行产权调换的(拆一套补一套),按“房地合一”的原则,参照900元/㎡的安置均价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然后与被拆迁居民结算产权调换后的差价。拆迁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部分,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增加400元/㎡,以货币方式补偿给被拆迁居民;拆迁面积小于安置面积的部分,由被拆迁居民按照市场价支付房款。
      一位居民说他们家的赔偿价地皮每平米400元房屋每平米400元而回迁房的价格每平米900元严峻低估了他们的房屋价值。按照这次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拆迁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部分,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增加400元/㎡,以货币方式补偿给被拆迁居民;拆迁面积小于安置面积的部分,由被拆迁居民按照市场价支付房款。一个是固定标准补偿,一个是市场价格支付,而市场价格由于这次大面积的拆迁,商品房每平米已经涨至每平米2200元左右。显然,这是一个双重赔偿标准,对老百姓很不公平。
      一家房屋被拆迁过的主人说,他们最初的拆迁协议上只盖了一个九星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公章,而春节后签的协议又多了一个建设局的公章。
      一位医生告诉记者,政府把金乡县人民医院北边的地块以每亩26万元的价格收走,废墟没有清理完毕,也没有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就以每亩136万元买给了人民医院。
      针对房屋赔偿标准问题,金乡县建设局刘朝平副局长说,反映赔偿标准低的那些群众没有良心,把房屋赔偿、土地赔偿、搬迁费、18个月的租房费加在一起远远超出900元,目前只有10多户没有搬迁,最终肯定通过法院全部拆迁完毕。至于人民医院北边的地块,刘局长说根据地块位置、拆迁费用就值136万元。
      公园改造“变身”房地产开发
      据公开资料显示,星湖公园综合改造建设规划由同济大学编制,该项目西起金山街,东至奎星湖,北起荷香街,南至中央街,位于金乡县城老城区的核心位置,总规划建设用地22.08公顷。其中公园改造建设用地17.01公顷,可开发商住项目建设用地仅为5.07公顷。显然,这是一个较大面积的公园公益项目规划建设。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公开的规划资料与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土局的批准文件并不相符,由公园公益项目演变成了金司路中段房地产开发项目。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第36号文件,“关于金司路中段两侧土地进行绿地建设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批复意见”中说,奎星湖公园东侧、金司路与文峰路交叉口东南角及西南角共计3公顷土地进行公共绿地建设;金司路中段道路两侧5个片区,其中25.91公顷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共设计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待确定建设开发单位后,据此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签发日期为2008年11月8日。
      金乡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第39号文件,“关于金司路中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中说,金司路中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选址位于金乡县金司路中段两侧,用地面积34.5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用地选址区域符合金乡县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明确说明项目为居住、商业用地。涉及的原国有土地由政府收回储备,集体土地规定征收后纳入储备,届时将国有土地利用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形式出让;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金司路中段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两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370828-2008-008号”中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金乡县建设局,2008年11月7日。
      不难看出,公开亮相的星湖公园综合改造建设规划,规划的可开发商住项目建设用地仅为5.07公顷。然而,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第36号文件说明,金司路中段道路两侧5个片区,其中25.91公顷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共设计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同时,金乡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第39号文件说明,金司路中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面积34.5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如此打着“公益项目”的招牌,去拆迁,搞开发,不禁让人们质疑拆迁手续的合法性和房地产开发利益的背后。
      金乡县对星湖公园综合开发项目发布信息,以独资、合资、合作的方式进行对外招商。一位知情人士说,金乡县拆迁出这么大块面积,如何尽早建设,让群众尽早安家,极大地考验金乡县领导的智慧,也把相关领导推到了风口浪尖。本报将继续关注。(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
附: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滥用权力花费上100万封口费收买百度停蔽搜索“中国正义反腐网、正义反腐网”关键词,大量雇用网络水军、网络公关删帖屏蔽自己丑闻,还私下收买北京新闻办工作人员。如下反映县委书记张胜明严重违法违纪几个问题:
      第一,派人到北京冒充“中宣部”恐吓《中国正义反腐网》工作人员,冒充“中宣部”自称某副部长秘书姓李。手机号显示:13691504592。
      第二,私下买通“叫自称北京新闻办的徐磊”,来恐吓、骂《中国正义反腐网》工作人员。电话显示号:010--67196689。
      第三,派人恐吓、威胁那些被拆迁户们等二十几户。
      第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支付百度封口费、雇用网络水军发自己正面新闻、网络公关删除负面新闻这些费用从那里来支付出来,是个人还是政府支付这笔款。
      第五,最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收买百度,百度马上在2011年1月7日停蔽搜索“中国正义反腐网”关键词在百度里被屏蔽。
      第六,派人恐吓、威胁《形象网》管理员马上删除帖子,山东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胡作非为,居然还滥用公权盖党委公章发公函删除帖子。


本文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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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8-8 11:58:50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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