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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新丰组织多部门夜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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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6][b] 韶关新丰组织多部门夜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b][/size]
[size=4][b]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减少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1月11日晚,韶关市新丰县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由政府办公室黄文生副主任率队对辖区内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夜查行动。[/b][/size]
[size=4][b][b][size=4] [/size][/b]晚上20时许,黄文生副主任率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了县交通大酒店、百乐宫大酒店、明乐生活超市等多家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此次重点检查各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达标等进行了详细查看。[/b][/size]
[size=4][b][b][size=4] [/size][/b]在检查过程中,黄副主任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结合辖区实际,切实以源头为起点,严查狠抓各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工作;二是要加大各场所“清剿火患”战役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在岗员工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各场所员工防火意识和处置初起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三是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部门对能够当场的立即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了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对没有经过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营业手续不齐全的场所该停的就停,该封的就封。[/b][/size]
[size=4][b][b][size=4] [/size][/b]当晚,黄副主任率检查组一行先后对3家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夜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场所能够高度重视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各场所负责人员能够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内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对本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自查、自改,也制定了相应的疏散逃生预案;场所员工都能够熟练掌握和操作各类灭火器材,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内部总体情况达到良好状态,为全力做好冬季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b][/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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