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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查处一地下猪油加工场 查扣猪油105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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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size=6][b]县工商局查处一地下猪油加工场 查扣猪油1050公斤[/b][/size][/align]
[size=5]5月11日,根据县质监局情况通报,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在新丰县丰城街道黄陂村三队一私人住宅内查处一无证照猪油加工场,现场依法查扣加工好的猪油1050公斤,查封用于加工猪油的工具和猪油原材料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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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是日,接到县质监局的情况通报后,县工商局余副局长带领该局经检大队和丰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发现,事发地是一个普通的私人住宅,面积约30平方米,门口放着5个铁油桶。走进屋内,一股难闻的气味扑鼻而来,房内四周一片漆黑,地面打滑,中间放着大小15塑料桶,盛满了加工好的猪油,不时有苍蝇在桶上飞落,最里面有一个加工猪油的土灶、压炸机1台,灶上有两个加工猪油的铁锅,两铁锅中放有猪大油、猪腩油、鸡公胶油等加工猪油用的边角料,有几个工人正在操作一部专门处理猪肉边角料的机器加工猪油。电线乱拉乱接,没有任何安全防患措施。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有关证件接受检查,当事人却无法提供,涉嫌无证照经营。于是,执法人员一方面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对现场加工好的猪油成品依法予以查扣,对加工机器以及加工设施予以查封。同时,立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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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据初步了解,当事人张某是县某肉联厂的工人,从今年2月份开始,在没有到任何部门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投资1000元购买加工工具和设备,私下在家中开设猪油加工场。当事人张某利用自身的工作之便,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大量收购猪肉等边角料加工成猪油销售牟取暴利。收购到的猪肉等边角料,不作清洗,用机器挤压后放入铁锅中加工成猪油。当事人张某将加工好的猪油,以每公斤5.8元的价格销往广东省梅县等地的油料加工厂,从中牟利。执法人员在账本上发现,当事人张某非法加工猪油到4月29日止,共加工猪油1878公斤,已对外销售828公斤,非法所得48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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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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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4] 吃了20多年的地沟油和毒什么的,我真的很庆幸我现在还活着。[s:108] 那些无良商家的良心被狗吃了,难道不怕他们把地沟油卖给别人做东西,也许他们吃的就是自己制作的地沟油做的东西吗?[s: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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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油加工厂~拿了牌的话`应该可以做的吧?!
猪油没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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