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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五名90后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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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26 09:5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align=center][size=5]新丰五名90后获刑[/size][/align] [size=4]来源: 韶关日报 [/size] [size=4]作者:余燕菱[/size] [size=4]  本报讯近日,新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强奸、强迫卖淫、介绍卖淫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吕某犯抢劫、强奸罪获刑9年;被告人朱某、罗某犯抢劫罪分别获刑8年、3年6个月;被告人吕某涛犯介绍卖淫罪获刑3年;被告人罗某福、罗某彪犯强迫卖淫罪分别获刑7年。[/size] [size=4][/size] [size=4]  该案6名被告人,除罗某福是80后,其余5名都是90后,其中吕某、朱某虽是15岁的少年,却采用殴打、恐吓、胁迫的手段强迫少女卖淫,在实施强迫卖淫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size][size=4][/size] [size=4]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9月8日晚上,被告人罗某福、罗某彪与同案人吕某(出生于1997年6月,实施该犯罪行为时未满16周岁)和陈某、陈某雄(均另案处理)等人将被害人潘某(女,1996年10月出生)带到新丰县城西坑路上一不知名的山脚下后,问被害人潘某是否愿意出来接客。被害人潘某表示不同意后,同案人吕某即上前对被害人采用殴打、恐吓的手段,强迫被害人答应出去卖淫。回到新丰县城后,将被害人潘某带到新丰县城多处酒店进行卖淫。[/size][size=4][/size] [size=4]  2011年10月4日凌晨,在新丰县黄陂中学附近,同案人吕某、朱某(实施该犯罪行为时均未满16周岁)和陈某(另案处理)三人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胁迫手段,强迫被害人梁某(女,1996年11月出生)答应出去卖淫后,将被害人梁某带到新丰县城多处宾馆、旅店进行卖淫,期间被告人罗某福、罗某彪参与了接送。同案人陈某还强行与被害人梁某发生了性关系。[/size] [size=4]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福、罗某彪与他人一起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被告人罗某福、罗某彪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在犯罪过程中,同案人吕某、朱某起主要作用,但在实施强迫卖淫行为时未满16周岁,对该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福、罗某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size] 尐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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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26 10:27:13 | 只看该作者
[s:89] 新丰需要正义啊。。 ┮┮
板凳
发表于 2012-10-26 10:30:18 | 只看该作者
[s:114] --可能有些犯罪分子 正是你身边的人或朋友都不定···
地板
发表于 2012-10-26 10:30:47 | 只看该作者
交友须谨慎···少女们····
5#
发表于 2012-10-26 10:32:39 | 只看该作者
sha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6#
发表于 2012-10-26 10:41:16 | 只看该作者
未成年人法要修改,否则以后这些人到处杀人放火都没法管了
7#
发表于 2012-10-26 10:55:0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人成熟早啦!到了16岁都应该要坐牢了~~
8#
发表于 2012-10-26 12:02:0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严加惩处!
9#
发表于 2012-10-26 12:06:24 | 只看该作者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要害人死出去害啊。。害自己人算个毛啊。年纪还那么小心眼那么坏!以后出来还是继续害人的。
10#
发表于 2012-10-26 14:48: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要想自行改过自身已经不可能了,必须采取手段,药物治疗。
对性犯罪的执行化学阉割,控制不了就帮你丧失这个功能就好了。
11#
发表于 2012-10-26 14:52:43 | 只看该作者

回 5楼(YY511100) 的帖子

[quote][url=http://bbs.94xf.com/u.php?username=YY511100]YY511100[/url][color=gray]:[/color]未成年人法要修改,否则以后这些人到处杀人放火都没法管了[color=gray] (2012-10-26 10:41) [/color][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57207&pid=436182]http://images/back.gif[/url]
[/quote]
同感~~~
12#
发表于 2012-10-26 16:36:00 | 只看该作者
[s:99] 惹谁都别惹那些不够称的  - -!
未满16周岁 对该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极度无语ing 。。。
13#
发表于 2012-10-26 18:40:51 | 只看该作者
让人心寒啊
14#
发表于 2012-10-26 20:43:15 | 只看该作者

回 9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quote][url=http://bbs.94xf.com/u.php?username=打击房产中介]打击房产中介[/url][color=gray]:[/color]现在要想自行改过自身已经不可能了,必须采取手段,药物治疗。
对性犯罪的执行化学阉割,控制不了就帮你丧失这个功能就好了。[color=gray] (2012-10-26 14:48) [/color][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57207&pid=436206]http://images/back.gif[/url]
[/quote]
[s:89][s:90][s:108][s:141][s:140]
15#
发表于 2012-10-27 00:19:14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后心久久不能平静。。
16#
发表于 2012-10-27 10:00:53 | 只看该作者
[s:142] 这些人真不得好死哟。这么小做这么阴的事。
17#
发表于 2012-11-22 14:09:25 | 只看该作者
被污染的河,是很难能复原的。就好像“新丰江”一样
18#
发表于 2012-11-25 12:55:17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放出来了,毒针致其死亡。。。。。
19#
发表于 2012-11-26 23:01:16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犯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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