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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开展打击贩卖野生动物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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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14:42: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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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size=5]新丰县开展打击贩卖野生动物执法行动[/size][/align][align=center] [/align] [align=center] [/align] [align=center] [/align] [size=4] 26日,新丰县森林公安分局开展打击贩卖野生动物执法行动,对经营和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收缴野生动物进行放生。[/size] [size=4]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新丰县城农贸市场里的每一个档口进行检查、并对所销售的动物来源进行询问,对销售野生动物和没有办理销售饲养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当场予以收缴。[/size] [size=4] 执法人员特别提醒,国家明文规定,非法贩卖、运输、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销售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需经有关部门办理野生动植物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许可证,方可合法销售报批的野生动物,否则就属无证经营,应受法律制裁。[/size] [size=4] 当天,执法人员将没收的毛鸡等野生动物全部在新丰县鲁古河自然保护区放生。县林业部门呼吁公众要摒弃滥吃野生动物陋习,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队伍中来,为推进新丰县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size] [size=4]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size] [size=4]作者:潘友媚 冯明科[/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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