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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观是扭曲了?还是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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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02:27: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网上流传的一句话:“一切不以结婚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毛主席语录”。
      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毛的语录不可能收藏这句话,但因其强调“恋爱责任”的朴素爱情观,与当今社会存在的“始乱终弃”、“劈腿”等种种不良恋爱现象形成了鲜明对比,极大地触动了广大痴男怨女的脆弱内心,因而得到广泛共鸣,在网络上风靡一时。
      作为一名痴男,本人亦对这种带有“无产阶级情调”的爱情理念倍加推崇。尽管它并不符合现代主流所倡导的“先试爱,再考虑结婚”的爱情演进路径,同时也把属于人际关系交往层面的“恋爱”赋予了过多的契约色彩。但无可否认的是,这种“抱着结婚目的”的恋爱,是清醒地意识到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成熟表现,也是对爱情忠贞的基本要求,比较容易开花结果。反之,那些毫无目标指引或动机不纯的恋爱一般难以发展下去,容易沦为“玩弄感情”的低俗窠臼,并涉及到人品和素质问题,甚至上升到道德高度。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本人并非极端地认为一旦恋爱就必须结婚,只是强调在双方在恋爱之前要真正理解“爱情”二字的涵义,弄清楚“什么是爱情”,“为什么要恋爱”以及“怎样恋爱”这些基本问题,在恋爱中要恪守基本的恋爱道德,尤其要学会“同理心”以及树立长期经营的思想。PS:顺便说下,本人一直都很鄙视校园恋爱,这种没有任何经济基础和社会压力的所谓恋爱大多是耍流氓。还不如去嫖娼,省时省力。      
      
       写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楼主,你多少岁啊?算老几啊?恋过多少次啊?在这里说什么教啊。
      ……额…… 这跟年龄和恋爱经历没有必然联系吧?没有炒过蛋,难道不能评价鸡蛋好不好吃吗?
      然而,事实上我发现很少人赞同我的观点,还时常被人批斗。。真郁闷。。
      我的爱情观到底是扭曲了?还是out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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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12 08:11:0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不是受到什么伤害了啊!对爱情有这么深的感悟,佩服!

てて

点评

有些道理不一定需要经历才能想明白的,多思考就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2 14:02
板凳
发表于 2013-8-12 09:01:17 | 只看该作者
赞同楼主的恋爱观。
地板
发表于 2013-8-12 11:03: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真的理解毛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句话么??你数数他有几位妻子就明白了.笑尿...

点评

毛没说过这句话,是网友捏造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2 14:02
5#
发表于 2013-8-12 11:32:51 | 只看该作者
老毛早就过时咯··

现在流氓耍就耍定了~~

但是最后还是结婚了·又因为什么···

肚子大了··

总结就是:耍流氓可以~大肚子伤不起!

点评

耍流氓也要记得带套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2 14:03
6#
发表于 2013-8-12 11:35:51 | 只看该作者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谁还管得了谁啊
7#
发表于 2013-8-12 12:07:11 | 只看该作者
婚姻自由,恋爱自由。

点评

自由不等于随意,研究表明大部分人谈了三次恋爱 后就结婚了。 第一次是情窦初开的尝试;第二次是抚慰上次失恋带来的伤害;第三次就是腻了,想结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2 14:23
+86 一语中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2 12:28
8#
发表于 2013-8-12 12:39:38 | 只看该作者
赞同。
9#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14:02:05 | 只看该作者
panzhixiong 发表于 2013-8-12 08:11
楼主是不是受到什么伤害了啊!对爱情有这么深的感悟,佩服!

有些道理不一定需要经历才能想明白的,多思考就行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14:02:46 | 只看该作者
小美 发表于 2013-8-12 11:03
楼主你真的理解毛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句话么??你数数他有几位妻子就明白了.笑尿...:lo ...

毛没说过这句话,是网友捏造的。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14:03:33 | 只看该作者
xf无敌仔 发表于 2013-8-12 11:32
老毛早就过时咯··

现在流氓耍就耍定了~~

耍流氓也要记得带套啊。。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14:23:22 | 只看该作者
廖悦彤 发表于 2013-8-12 12:07
婚姻自由,恋爱自由。

自由不等于随意,研究表明大部分人谈了三次恋爱 后就结婚了。
第一次是情窦初开的尝试;第二次是抚慰上次失恋带来的伤害;第三次就是腻了,想结婚了。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14:26:22 | 只看该作者
欲说还休 发表于 2013-8-12 13:09
某人的投票:你是否能夠接受婚前同居行為?
多数答案一:完全正常,不試一下怎么知道是否合適。
多数答案 ...

爱情观本无优劣对错之分,只是我认为恋爱要讲恋爱道德,就如同人在职场要讲职业道德,在社会要讲社会道德一样。

点评

在地球上...千人千眼千风景...因人而异(几十亿人)...你怎么去“统一或存异求同”道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2 14:39
14#
发表于 2013-8-16 16:52: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爱,从不缺少温润甜美的疼惜、撕心裂肺的迷茫;
情,还需要淋漓尽致的激情、旁若无人的气概;
爱情,既有短如流星飞掠长空,却可撕裂盖天黑幕,刻下不灭印记,思之锥心,是为苦恋;
又有长如水天相连,却恶浪翻天惊心动魄,如能携手登彼,回首昨日千辛万苦,都化作过眼云烟,此时甜美,只能意会,是为绝恋。
时人多情,爱更难解。于我,只知情爱相依能生甜,粗茶淡饭亦可过,钱财,就手能添趣,养儿育女再尽孝。
唉,爱情是个魔鬼,它不会因为你一世小心翼翼的守护之苦,而宽恕你一时难挡诱惑的肉欲口足之乐,换以灭顶之灾,美其名曰:该!哈哈哈哈,该沥嘛!尼玛的大腿!别放弃,此前黄花昨已谢,收拾心情再上路,记得教训别再陷,途中风光最醉人!
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再觅让身心俱可永饱的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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