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弘扬粤乐文化,欢迎喜爱广东音乐、粤曲演唱人仕加盟,现将有关事项告知:
新丰达记曲艺社章程 第一条 本曲艺社是自发组织的民间社团组织。其宗旨是:“弘扬粤乐曲艺、以曲会友、学习交流”;其原则是:“自愿,自觉,自费、自娱、自乐”。 第二条 本社以广东音乐演奏、粤曲和民歌演唱等形式进行活动,积极配合县司法部门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为繁荣粤乐文化事业做出贡献。 第三条 凡加入本社者均为热爱乐器演奏或粤曲和民歌演唱的热心人士,加入本曲艺社须个人口头申请,并填写入社登记表,即可成为曲艺社社员。曲艺社社员有提出自己意见、参加本社活动及退社的权利,有承认章程、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关心集体、积极按时参加本社的活动、交纳会费、共谋发展的义务。 第四条 本社设正、副社长各1名,社务管理1名,财务管理1名。本社的组织机构由曲艺社成立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可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和专业人士担任本社名誉社长或顾问。 第五条 积极按时参加本社的活动,如有重大活动不能参加者须请假。经常不参加活动又不预先请假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第六条 严格遵守本社有关乐室管理规定,创造文明和谐的娱乐环境。 第七条 搞好内部团结,做到:以和为贵,互相尊重,宽宏大量,能者为师,谦虚礼让。 第八条 本社欢迎一切热心人士观摩指导,欢迎一切曲艺团体参加本社的联谊活动。 新丰达记曲艺社 二○一三年十二月 附注:曲艺社地址:丰城街道建设路8号二楼 咨询热线:13602913877 QQ:232252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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