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2015年寻找“新丰好人”活动方案
在我们每个人身边,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普通、平凡,却在举手投足间向社会传递着正能量;总有那么一些事,虽然微小,只是瞬间,却让一座城市充满温情。
一、基本要求 (一)推荐范围:在新丰县域工作和生活的新丰人、外地人;在外地工作和生活的新丰人。 (二)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具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和其他优秀品质,做出感人事迹的个人或群体。
1、助人为乐: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认真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有残疾、有困难的情况下,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活动时间 2015年2月至12月
三、推荐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党(工)委至少推荐二至三个好人(2015年3月1日前各完成一个以上,6月1日前完成全部推荐任务)(推荐时应提交完整文字材料)。党(工)委下属单位、管辖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推荐工作由所在党(工)委负责;
(二)个人推荐。每个人都可以把你身边的好人好事整理成图文或视频(字数及视频长度不限),直接向新丰广播电视台、新丰家园网专栏投稿(要求真实,文责自负);向新丰广播电视台、新丰家园网提供好人好事线索(要求真实,文责自负);
(三)新丰广播电视台、新丰家园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步开设“新丰好人”专栏;
(四)对个人推荐实行奖励机制:图文或视频一经采用,每篇(件)奖励50元。好人好事线索一经核实和采用,每条奖励20元。不重复采用好人好事材料,以第一位推荐者为准;
五、表彰和推介 活动主办方将适时组织评选“新丰十大好人”,进行隆重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好人好事向中央、省、市文明办,南方日报、韶关日报、韶关电视台和其他主流媒体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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