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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独自去附近包子馆吃灌汤包,出来时在门口拣了一块钱,犹豫一下装在口袋里,然后两手抄在上衣口袋里在街上遛达。深秋里难得有这么好的一个晴天,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眯起眼看见太阳热烈地燃烧,辉煌而隆重。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感动,确切的说是“感恩”,感谢生活,感谢阳光,而最该感谢的是她的爱。因为有爱才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诸多美好。 在这个晴朗、平静的午后,心情因为拣到一块钱而豁然大好,然后特意打电话告诉她这件事。她笑着说:“瞧你那点出息。”我毫不掩饰地笑,我说:“嘿嘿。”快乐共享。 苏格拉底那老家伙说上帝把人辟成了两半儿,男人和女人,所以只有找到另一半,合二为一,才能成其为完整的人。我很幸运,找到了她,可是我们并没融合成一个完人,但正因为此,我过马路时开始记得遵守交通规则,不再横冲直撞,将与人发生争执时也学会了忍气吞声,不会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因为找到她后,这些都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事了。在我的身体之外还有另一颗心与我跳动着同频率的脉搏,这颗心会因为你打了个喷嚏而呵斥你多加件衣服,会因为你在街上随地吐痰而暗中把你掐得心惊肉跳,也会因为你眼神里有稍纵即逝的渴望而把最后一口冰淇淋猝不及防地塞到你的嘴里……这都时时提醒着我——从此不再是一个人了。渐渐的,这些在第一次发生时很感动,第二次时很甜蜜,第N次时就变成了习惯。习惯两个人的日子。 和她第一次见面,过马路时出于大男子要保护弱女子的本能我拉过她的手,在记忆中那次她最乖。后来,她问为什么初次见面就拉我的手,我说是为你的安全着想。她说:“真的?”我说其实我从小就胆小不敢一个人过马路。她急呼上当,但以后在上街都要牵着手,甚至骑自行车时也要,结果一次被一个非常老的老太太骂,伤风败俗。和一个单身的朋友们一块去吃饭,临行前我俩商量好不要太“伤风败俗”,免得遭妒忌,可不知不觉中手又牵到一起,吸引力竟强得如此无法抗拒。和几个同事一块过马路,突然被旁边的女同事嗔怪地打了一下,我诧异,她说谁让你在我旁边走?害得我差点把你当成我男朋友挎上,我愠恼她的刁蛮,倒也理解其惯性使然,也许她习惯了过马路时要挎着男朋友的肩膀。 经常被人问我俩认识多长时间了,我们相视一笑,知道问这话的人是诧异我俩竟像热恋中那样粘粘糊糊。因为我们早就该过了如胶似漆阶段,可我们仍旧如漆似胶着。有时她会问我:“时间长了,我们会不会渐渐的麻木了?还会一直这样好吗?”我想也没想肯定地说:“为什么不会?我们会一直这样好。”然后紧抱她一下,拉起她像小孩子那样在街上“伤风败俗”地边跳边跑,笑。 一次两个人在屋子里看影碟,静静的,不出声,一种幸福的感觉悄然袭来,看了她一会儿,我突然问:“你说我们会一直这样好吗?”与此同时,我一下子明白了她为什么也老是问我这个问题。沉浸于幸福中的人,总是怕失去,所以才会产生这种担心。她抱紧我,在我脸上吧叽亲了一口,反问:“你会爱我多长时间?”我很认真地想了想说:“五十年吧!”她问:“为什么?”我说:“老爱一个人会烦的!所以我不敢保证更长的时间,就五十年。”“那五十年以后呢?”我笑:“五十年后我可能都死了,还怎么爱你啊?”她想了想,又在我脸上吧叽了一口说:“好吧!” 两个人太好可能要遭到妒忌,所以偶尔我们需要吵架。吵起来时她也装模作样的往黑灯瞎火的大街上跑,我也会虚情假意的甜言蜜语一番,然后约定,两人只许赌气,不许生气。赌气是假的,三两天就过去了,我们通常都不会超过24小时,而动真气是会伤感情的。渐渐的,第一次是赌气,第二次是游戏,第N次就成了习惯。 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它会把许多的第一次都变成习惯,刻骨铭心在不知不觉中习以为常,第一次时的感觉是爱,第二是可能会感到幸福,第N次也成了习惯。当爱成为习惯时,我仍旧喜欢将她软软的手牵在手里;也开始嘻皮笑脸地习惯了她的关于加件衣服的呵斥;街头吐了痰后窜到她掐不着的安全地带,做若无其事状;习惯了三口两口吃完自己的冰淇淋,然后心安理得地等着她把留下的最后一口塞到我的嘴里;习惯了两个人一块看影碟……习惯了…… 不习惯的是她第一次出差时竟然失眠,而她打电话过来第一句就是:“我昨晚梦到你了。”我说:“嘿嘿。”这时我知道,以后也会习惯,但不管多少第一次变成惯后,最初的东西不会减少一分。 她在睡着时,还会迷迷糊糊地问:“你说我们会一直这样好吗?”我略算一下说:“还有四十八年零三个月。”她只嗯了一声就又继续睡了。
ㄑ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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