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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一小区发生伤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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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县城一小区发生伤害事件
2016年4月4日16时许,在新丰县城江畔小区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民警现场调查了解,住户小朱当时正与其伯父老朱聊天,小朱听其伯父称背部不舒服,即从客厅里的电视柜抽屉里拿出一把剪刀,插向其伯父的后背致伤,随后家属将受伤的老朱送新丰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办案民警对小朱进行询问,发现其精神恍惚,对民警的调查答非所问,不能正常表达语言。经查验,小朱无吸毒行为。观察小朱的表现,民警怀疑其有精神问题。目前该起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新丰县公安局
2016年4月4日[/align]
ㄤ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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