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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保主任儿子盗窃 新丰警方快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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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size=4]治保主任儿子盗窃 新丰警方快速破案 [/size][/align]
中新广东网5月18日电(冯昶 李凌 廖志锋 陈志忠) 近日,韶关市新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在十八小时内快速侦破了一宗盗窃案,及时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记者今天获悉,嫌疑人竟是案发地乡村治保主任的儿子。破案过程中竟然一度未被列入排查对象。
五月十二日下午三时,新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村民报警称:其本人在村里经营的小卖部被人入室盗窃,被盗走现金一千一百七十元人民币及香烟一批。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查。经现场调查及走访村民,本村的在校学生潘某等三人有重大嫌疑。
五月十三日上午九时,派出所民警赶到潘某所在的学校,在该校老师的配合下,分别讯问了潘某等三人。经排查,排除了另两人的作案可能,经办案民警的耐心教育,潘某供认了其入室盗窃的事实。
据嫌疑人潘某交待,其利用星期天回家休息之机,经过踩点,发现村里的一间小店里老人有午休的习惯,于是在十二日下午,用木锯将小店后面的窗门锯开二条木杠,爬进小店,乘老人熟睡之机将小店内柜里的营业款一千一百七十元人民币和一批香烟盗走。
潘某把偷到的现金,部分用于还了借款及请朋友吃喝。经嫌疑人潘某指认,派出所民警在其家厨房堆放柴草的角落起回了潘某用报纸包好的人民币六百元以及香烟等物。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该嫌疑人潘某竟是该村治保主任的儿子。为侦破此案,该村治保主任还会同派出所民警挨家挨户调查走访,对村里所有的嫌疑对象都进行了排查,却唯独没有排查自己的儿子。
因嫌疑人潘某未满十六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丰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并责成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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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丰的我,,没有听到这回事[s:42] [s:42] [s: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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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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