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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失职,造成村民一半的人均口粮田颗粒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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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5 00:0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align=left][color=#000000][b][font=宋体]我们是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寨下村圹下小组的村民,本小组共[/font][font=Calibri]31[/font][/b][b][font=宋体]户,[/font][font=Calibri]146[/font][/b][b][font=宋体]人,平均每人不到[/font][font=Calibri]0.5[/font][/b][b][font=宋体]亩水田,石头塘范围内的水田占总人均差不多一半,总面积三十多亩,生产队时及分田到户后都以种植水稻为主,是我小组的口粮田,近几年来,由于外出务工人多,劳动力减少,加上水源不足,种植水稻的农户不多,以旱种作物为主。[/font][/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b][font=宋体]二[/font][font=Calibri]00[/font][/b][b][font=宋体]九年下半年,在寨下村委会的牵头下与县国土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石头塘范围内进行土地开发整理,致我小组三十多亩粮田面目全非、无法正常耕种作物、到现在也没有分配到户,致使二[/font][font=Calibri]0[/font][/b][b][font=宋体]一[/font][font=Calibri]0[/font][/b][b][font=宋体]年度杂草丛生,无法耕作,村委会与国土有关部门也没有相应的补偿,小组村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村民意见非常大。[/font][/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b][font=宋体]现我小组农户强烈要求,村委会对二[/font][font=Calibri]0[/font][/b][b][font=宋体]一[/font][font=Calibri]0[/font][/b][b][font=宋体]年度给予产量补偿,二[/font][font=Calibri]0[/font][/b][b][font=宋体]一一年初组织分配到户、对因开发造成耕地无法种植农作物,应给予相应补偿,否则造成后果由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font][/b][/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b][font=Calibri] 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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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3-5 10:41:39 | 只看该作者
鼎 希望不要被删帖 --
板凳
发表于 2011-3-5 11:11:52 | 只看该作者
对韶关论坛网友关于反映“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失职,造成村民一半人均水田颗粒无收”问题的回复 网友“大席”,许云峰: 你们在韶关论坛新丰版块留言反映“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失职,造成村民一半人均水田颗粒无收”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寨下村土地整理的目的意义。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解决荒山、荒地、旱地的灌溉用水,以保障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旱涝保收。土地开发整理后,土地权属属当地村民,并由村委会协助村民小组分配回农户耕种,促使农民实现增产增收。 2、关于寨下村土地整理的有关情况。寨下村的土地开发整理是经过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和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并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土地整理方案。寨下村土地整理涉及6个村民小组,目前只有塘下1个村民小组的一些农户提出意见,且该村民小组在网上报告中签名的村民大部份原来已经在土地整理方案中签名同意实施土地开发整理。 3、关于2010年旱地未耕种作物的问题。由于土地整理方案是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全部实行开发整理,目前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正在施工,项目还没有验收,因而不存在2010年的补偿问题;对于2010年耕地的耕种问题,我们要求村委会尽快组织各村民小组分配到户,以便村民及时种植农作物。 新丰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一一年三月二日
地板
发表于 2011-3-5 11:38: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相关部门真效率。。。。赞一个~


不过,这事儿怎么那么奇怪呢。
马上多了三个版块。
马上有人发贴爆料。
马上就回复了。。

我这人太心理阴暗了。忏悔去。
5#
发表于 2011-3-5 11:50:57 | 只看该作者
对了,顺便提醒一下三楼的帅哥,
日期写错了哦:二00一一年三月二日
您是几万年之后穿越回来回帖的呀 ^_^
6#
发表于 2011-3-5 15:24:20 | 只看该作者
不过,这事儿怎么那么奇怪呢。
马上多了三个版块。
马上有人发贴爆料。
马上就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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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show咯~
7#
发表于 2011-3-5 15:28:42 | 只看该作者
本来还没发现,被小门一说还真像啊,门姐的脑子真是猴精猴精的~
8#
发表于 2011-3-5 19:48:44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很好,很好。
比起以前我在论坛说这方面的事的时候,有关部门把直接找我爸谈话换成了网上公开说明处理方法,真的不错。
不说是真是假,要说是好是坏的话,我觉得是好的。
9#
发表于 2011-3-5 19:56:37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color=#999999]通往夏天的门 发表于 2011-3-5 11:38[/color]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79030&ptid=43556]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size]
呵呵。相关部门真效率。。。。赞一个~


[/quote]

这事是村选举后出来的事情,不论如何,职能部门是如实作了答复的。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3-9 15:04:26 | 只看该作者
[quote][size=2][color=#999999]新丰国土资源局 发表于 2011-3-5 11:11[/color]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79026&ptid=43556]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size]
对韶关论坛网友关于反映“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失职,造成村民一半人均水田颗粒无收”问题的回复


[/quote]

奥一网友评论 奥一网友 回复时间:2011-3-6 1:00:00 [回复].这是新丰国土局一直以来的作风,慢慢拖. 剑客2011 回复时间:2011-3-3 16:05:19 [回复].我是大席寨下四角楼小组的村民,关于“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和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并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土地整理方案”一说纯属是子虚乌有,据我所知寨下的四分之三的村民是持反对意见的,村民代表也只是受上级领导蛊惑而违心说这些话的。村委是强制性挖掘李树的,而且没有任何赔偿,而今土地杂草丛生,无法耕种,经济损失严重,试问:难道国家养这些只能靠土地生活的老弱残兵吗?另外,新丰国土局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是不是应该告你们渎职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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