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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筷子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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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4:5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align=left][size=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次安 余燕菱) 广东省新丰县某小食店档主的女儿,因玩筷子不小心将筷子飞入食客的餐盘中引起纠纷,最终导致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日前,新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2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size][/align][align=left][size=4]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15日凌晨0时10分许,古某辉、应某等到4人到新丰县城张某桂所开的麻辣烫小食店吃宵夜。期间,档主的女儿张某梅,因玩筷子不小心将筷子飞入食客应某的餐盘中,应某要求张某梅道歉,张某梅不肯道歉而引发争执,张某梅便叫其弟张某文(在逃)等人将古某辉打伤。[/size][/align][align=left][size=4] 古某辉在医院治伤时,将被打的事告诉了朋友俞某祥等人,俞某祥等人便开车来到张某桂的档口,对张某梅等人进行纠缠,并强行将张某梅的二姐张某连拉上车带走,在到达县城车田路口时,得知拉错了人,于是将张某连放下车。将张某连放下车后,俞某祥等人便到新丰县城*某*宵夜档宵夜。[/size][/align][align=left][size=4] 凌晨1时许,张某文得知强行带走其二姐的俞某祥等人在*某*宵夜档时,便纠集被告人黄某鸿等十多名青年去到*某*宵夜档,持刀具等作案工具对被害人俞某祥进行殴打后离去。俞某祥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size][/align][align=left][size=4] 新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发、钟某纳、廖某、潘某聪、黄某鸿、罗某明、黎某参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故意犯罪中,七被告人是在同案人张某文的纠集下参与的,且都未直接伤害被害人,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黎某、黄某鸿、罗某明、潘某聪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廖某在犯罪后,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黎某、罗某明、廖阔、钟某纳的家人代他们向附带民事原告人赔偿了部分款项,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鸿、钟某纳、潘某发、黎某、罗某明、廖某均当庭认罪,对他们均可酌情从轻处罚。[/size][/align][align=left][size=4] 综上所述,新丰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发有期徒刑5年、潘某聪有期徒刑4年、钟美纳有期徒刑3年10个月、黄某鸿有期徒刑3年、罗某明有期徒刑2年4个月、廖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黎某有期徒刑2年。 [/size][/alig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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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7-6 15:20:45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孓孓
板凳
发表于 2011-7-6 15:32:12 | 只看该作者
没那么简单. r][/size] [/url][/b]
地板
发表于 2011-7-6 16:25:11 | 只看该作者
服,简细件事又事命案。
5#
发表于 2011-7-6 17:39:06 | 只看该作者
看吧好象主犯还在逃。
6#
发表于 2011-7-6 19:08:12 | 只看该作者
新丰真热闹.........
7#
发表于 2011-7-6 21:08:17 | 只看该作者
听说昨晚有人死于非命
8#
发表于 2011-7-7 16:22:44 | 只看该作者
很早之前就在关注这个案子。。现在判了。。可是主犯仍在逃。。无语。。
9#
发表于 2011-7-10 13:14:08 | 只看该作者
服了
10#
发表于 2011-7-10 13:39:51 | 只看该作者
死一个人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11#
发表于 2011-7-10 14:39:21 | 只看该作者
[b]回复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92344&ptid=45486][color=Olive]大侠飞来飞去[/color] 的帖子[/url][/b]

哎...说得也确实是有道理...
像这种因一件很小的事而失去生命的,越来越多,一直都有,也见多不奇了...
命就是这样,该结束的时候就自然会结束...
12#
发表于 2011-7-10 16:58:35 | 只看该作者
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又何必呢?
13#
发表于 2011-7-10 17:45:31 | 只看该作者
[b]回复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92352&ptid=45486][color=Olive]过河帅[/color] 的帖子[/url][/b]

凡是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去为他人着想,这就是慈悲。。。。。。
14#
发表于 2011-7-10 21:52:55 | 只看该作者
这稿子,像写QQ空间日记.读起来,感觉很口语化,怪怪的,也不知道是事件怪,还是描述得怪...
15#
发表于 2011-7-11 23:23:41 | 只看该作者
[b]回复 [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392397&ptid=45486][color=Olive]爱哭的鱼[/color] 的帖子[/url][/b]

这稿子是法院的朋友整理出来的。。
16#
发表于 2011-7-11 23:49:15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7月3号,在我身边也发生了一起情杀案,死者就在我对面楼住,2天才发现尸体。
17#
发表于 2011-7-12 20:42:07 | 只看该作者
新丰啊,失望!
18#
发表于 2011-8-12 19:31:04 | 只看该作者
新丰啊!就是这样啊,平时还是少出街的好,做个宅男吧,个个都甘别啊,浪般好!![s:106] [s:106]
19#
发表于 2011-8-12 19:35:2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句,有本事的恶出外面去,在门前下恶,无用的,出到外面不要狗甘浅就好E了啊
20#
发表于 2011-8-17 15:41:42 | 只看该作者
新丰杀个人才坐5年   还很便宜嘛   不知道什么时候像楼价一样  升值100倍  判个500年有期徒刑

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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