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745|回复: 9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新丰家园网未经发贴者同意修改贴子,图片被改-打格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22:3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这里不是言论自由吗?
文章最后一句我已注明:“暴光他的车牌,后果我负责!”
我写的是事实,就因为人家开车的车主是某某局长,所以就要图片打格子,那新丰家园网不要写真实的报道了!
还说新丰人上新丰网,一个真实的贴子和一张图片也要打格子才可以放出来啊?!
这网还真是“河蟹”啊!!!

飠飠

评分

参与人数 1 +1
收起 理由
歲月無聲 + 1 就知道用那車牌號碼的人不一般!原來是領導、原來是局長!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 支持 反对 微信
沙发
发表于 2012-5-18 22:45:31 | 只看该作者
表示不知情。

﹠﹠
板凳
发表于 2012-5-18 22:57:52 | 只看该作者
你要不就明明白白请帖子去喝咖啡,要不就让人家痛快。搞小动作就是奸诈。
地板
发表于 2012-5-18 23:02:38 | 只看该作者

回 2楼(2046) 的帖子

2046:你要不就明明白白请帖子去喝咖啡,要不就让人家痛快。搞小动作就是奸诈。 (2012-05-18 22:57)
“喝咖啡”是网站程序自动执行
5#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23:05:10 | 只看该作者

回 1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打击房产中介: 表示不知情。

但是可以解析下言论自由, 简单一句,论坛管理有管理论坛的自由,请大家相互尊重。

打一半的马赛克,已经是很不错了,我觉得。如有不爽,可以找我,我再重申下我不知情。
....... (2012-05-18 22:45)
我就是不爽!你说的言论自由,请你回去看一下我之前的贴子,我哪句没有不尊重?
如果每个报社和网站跟你们一样,都不准暴光事实了,那你们就真TM的和谐了!
你们受不了压力,应该会通知联系发贴者尊重修改吧?
你们在后台私自修改,算是以主压客?
6#
发表于 2012-5-18 23:14:20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也有管理员的`工作性质对吧`

人家也说了`不知情嘛~~

体谅体谅~包容包容~
7#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23: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 5楼(xf无敌仔) 的帖子

xf无敌仔:管理员也有管理员的`工作性质对吧`

人家也说了`不知情嘛~~

体谅体谅~包容包容~ (2012-05-18 23:14)
就只有管理员才有密码可以改的。
他不知情因为他不是管理员吧。
8#
发表于 2012-5-18 23:20:00 | 只看该作者

回 6楼(叶子猪) 的帖子

叶子猪:就只有管理员才有密码可以改的。
他不知情因为他不是管理员吧。 (2012-05-18 23:17)
版主身份的都有对帖的管理权限,才那么些天就忘记了?
借这个帖,普及下网站管理知识,给版主们上上课也是件好事。
9#
发表于 2012-5-18 23:24:21 | 只看该作者
话说这种做法确实不讨喜,不给言论自由好歹知会下事主吧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23:25:12 | 只看该作者

回 7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打击房产中介:版主身份的都有对帖的管理权限,才那么些天就忘记了?
借这个帖,普及下网站管理知识,给版主们上上课也是件好事。
(2012-05-18 23:20)
没必要记得东西记来有什么用。
现在问题是你们没有经过发贴者,私下改就是不对!
11#
发表于 2012-5-18 23:30:2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看真事情,留了一半的车牌“123”,这个型号的车那个车牌的,用脚趾公都能想到的问题。
打了格子是为了顾及车主,此行为是做了一个平衡。
12#
发表于 2012-5-18 23:31:03 | 只看该作者

回 9楼(叶子猪) 的帖子

叶子猪:没必要记得东西记来有什么用。
现在问题是你们没有经过发贴者,私下改就是不对! (2012-05-18 23:25)
这话就有点激动了,貌似你之前做过版主之类的东东,让我这些百姓真心凉哎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23:33:48 | 只看该作者

回 11楼(彼岸) 的帖子

彼岸:这话就有点激动了,貌似你之前做过版主之类的东东,让我这些百姓真心凉哎 (2012-05-18 23:31)
我现在没做了很久,有必要知道以前的吗?
但我做管理那时没做过私下改人家的贴子,我这篇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吧?!
还有很多事你不知,你有什么心凉?
14#
发表于 2012-5-18 23:37:36 | 只看该作者

回 11楼(彼岸) 的帖子

彼岸:这话就有点激动了,貌似你之前做过版主之类的东东,让我这些百姓真心凉哎 (2012-05-18 23:31)
其实事情没什么,打格子的操作是正确的,没有通知帖主是有不妥。

希望大家理智看待这个事件,这是一个很好的事例,很能说明问题的。
15#
发表于 2012-5-18 23:49:23 | 只看该作者

回 2楼(2046) 的帖子

2046:你要不就明明白白请帖子去喝咖啡,要不就让人家痛快。搞小动作就是奸诈。 (2012-05-18 22:57)
46胸,如果你这样想呢?
直接删了,操作就是点删除+确认,
打格子是要把图下载,用软件把格子的处理做上去,再重新编辑过这个帖。
这样你可以看出做这个事情的人是什么心态吗?
我觉得奸诈不足以形容,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人神共愤啊!
16#
发表于 2012-5-19 00:11: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我挺你
17#
发表于 2012-5-19 00:21:24 | 只看该作者
不过现在有点晚啦,明天起来再拍砖。
18#
发表于 2012-5-19 00:38:28 | 只看该作者
等自己有能力对自己负责的时候再说话“也不晚
19#
发表于 2012-5-19 00: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 10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打击房产中介:其实看真事情,留了一半的车牌“123”,这个型号的车那个车牌的,用脚趾公都能想到的问题。
打了格子是为了顾及车主,此行为是做了一个平衡。
要那么大张旗鼓的无非就是要起点浪...........[s:90]

讲道理我特长,吵架我不会。 (2012-05-18 23:30)
像我们这些常年在外的人脚趾公真的想不到这个问题··~~·
20#
发表于 2012-5-19 00:58:21 | 只看该作者

回 17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打击房产中介:等自己有能力对自己负责的时候再说话“也不晚”

(2012-05-19 00:38)
如此大大的红色“也不晚”是否在暗示LZ 和CHE Z力量的悬殊??事情变得很有味道。期待结果~~~

广播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掌上论坛| 新丰家园网

© 2004-2018 新丰家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粤ICP备2024327970号 网站联系QQ:89919308 电话:0751-228950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