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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警惕这个犯贱的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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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3:4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姓名:温yu贱  号码:x58(+area code of shaoguan)1109
不管是女士还是男士,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大家都必须警惕这个犯贱的二奶,专门破坏他人家庭。前段时间做他人的二奶,被该男士家人发现,找其理论,其居然还理直气壮的说不是她的错,还扬言若再找她就不放过该男士家人!真TM的犯贱,无人性道德,败坏新丰的风气!不曝光其姓名与号码不解气!!!!希望广大网友警惕该女人,勿被其迷惑,同时维护新丰社会的正常风气!
若其因我在此曝光了其的姓名与号码而找麻烦,希望广大市民用唾液淹死她,老天爷用《雷雨》里的方式收拾她!
[s:114]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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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24 14:12: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有点有点侵犯别人的隐私了。楼主很愤怒
l]

ネネ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4: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 1楼(你的眼神很妩媚) 的帖子

[/quote]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地板
发表于 2012-5-24 15:12:47 | 只看该作者
小3可耻,,但大奶要稳坐正室还是需要冷静,男人不贱小3也没机会。[s:141]
5#
发表于 2012-5-24 15:23:59 | 只看该作者
太没羞耻心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6:16:14 | 只看该作者

回 3楼(樰枂) 的帖子

樰枂:小3可耻,,但大奶要稳坐正室还是需要冷静,男人不贱小3也没机会。[s:141]  (2012-05-24 15:12) 
对,这个男人与小3都可恨~~
7#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6:16:47 | 只看该作者

回 4楼(565257638) 的帖子

565257638:太没羞耻心了
 (2012-05-24 15:23) 
就是,鄙视+唾骂~~
8#
发表于 2012-5-24 16:19:44 | 只看该作者
这位愤怒的DDCC,如果是你自己的感情问题出现危机就应该想办法让你的男人对你死心塌地,口水战没用。
如果不是你的感情问题,就没必要去干涉人家的感情生活。这可能会涉及法律问题。
9#
发表于 2012-5-24 16:34:17 | 只看该作者
指名报号码!如果与事实有出入,要负责啊!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6:36:12 | 只看该作者

回 7楼(mrszhang86) 的帖子

mrszhang86:这位愤怒的DDCC,如果是你自己的感情问题出现危机就应该想办法让你的男人对你死心塌地,口水战没用。
如果不是你的感情问题,就没必要去干涉人家的感情生活。这可能会涉及法律问题。  (2012-05-24 16:19) 
不管是不是我自己的感情问题,我发这个贴的目的是要大家警惕这个女人。如今社会诱惑一大堆,当你身边的朋友甚至亲人出现这样的情况,你还能淡定吗?我就不信你不会爆粗骂这个女人~当然你说的没错这涉及到法律问题,但同时她的行为也已涉及到法律问题!我不介意和她法庭上见的。
11#
发表于 2012-5-24 16:3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名字像是男人的名字。。。[s:136]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6:41:1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个女人做小3就算了,只要你安安分分,不要去影响别人的正常家庭生活。问题是她太过分,不仅辱骂正室,正室与其理论,她还恐吓说再找她就不放过正室全家!这什么世道嘛,任谁也不能忍气吞声吧??!!![s:142]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6:45:23 | 只看该作者

回 8楼(YY511100) 的帖子

YY511100:指名报号码!如果与事实有出入,要负责啊! (2012-05-24 16:34) 
若不是事实,她做得不过分,我是绝不会这么做的!也许她觉得她自己的行为不可耻,但是对正室及其家庭的影响却是十分大的!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6:57:16 | 只看该作者

回 10楼(放开那头母猪) 的帖子

放开那头母猪:这个名字像是男人的名字。。。[s:136]  (2012-05-24 16:36) 
不知道人是不是也长得很man呢??
15#
发表于 2012-5-24 17:12:34 | 只看该作者
毛相片毛真相````````````
16#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7:20:19 | 只看该作者

回 14楼(行走) 的帖子

行走:毛相片毛真相```````````` (2012-05-24 17:12) 
一语惊醒梦中人。应该叫正室将相片或者录音弄下来!
不过现在要是有相片就不单单是在这里泄愤咯~~
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就算没将其告上法院,老天也会收拾她!
17#
发表于 2012-5-24 18:22:36 | 只看该作者

回 15楼(DDCC) 的帖子

DDCC:一语惊醒梦中人。应该叫正室将相片或者录音弄下来!
不过现在要是有相片就不单单是在这里泄愤咯~~
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就算没将其告上法院,老天也会收拾她! (2012-05-24 17:20)
你这样的取证是不合法的。法庭是不认可的。嘿嘿。还是是要理智,用智谋取胜
18#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8:27:04 | 只看该作者

回 16楼(你的眼神很妩媚) 的帖子

你的眼神很妩媚:你这样的取证是不合法的。法庭是不认可的。嘿嘿。还是是要理智,用智谋取胜 (2012-05-24 18:22) 
嗯,我有问过在法院的朋友,他们说可以喔。你说的智谋,可有啥好办法?求教~~
19#
发表于 2012-5-24 18:31:01 | 只看该作者

回 17楼(DDCC) 的帖子

DDCC:嗯,我有问过在法院的朋友,他们说可以喔。你说的智谋,可有啥好办法?求教~~ (2012-05-24 18:27)
有过司法解释,必须对方认可你的偷录行为不侵犯他的合法权益才可以。
说明你法院的朋友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只能作为参考。
你的目标是离婚还是怎么样先?
20#
发表于 2012-5-24 19:05:32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围观的,二奶 小三 现在就连初中都在上演这些事情  少见多怪。。[s: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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